营改增后出售不动产,5月起仍需向地税缴增值税 人民网兰州4月25日电(杜昱欣 呼双鹏 实习生 蔡畅)记者从甘肃省国税局获悉,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营改增纳税人发放发票。营改增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folder_open 金融 access_alarms 2026-05-02 visibility 1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