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on_on 首页 keyboard_arrow_right 金融 keyboard_arrow_right 正文

银行未报可疑交易被罚56万,反洗钱红线别踩

金融 access_alarms2026-04-19 visibility7 text_decrease title text_increase

央广网北京2月22日消息 2月21日,央行昆明中心支行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针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对其罚款56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张宏明、刘明祥分别罚款1.2万元、3万元。

云南红塔银行反洗钱罚款_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处罚案例_反洗钱法规定的可疑交易行为有。

(截图自央行昆明中心支行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云南红塔银行有两项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对云南红塔银行罚款56万元。

此外,时任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财务运营部经理张宏明,对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1.2万元。时任云南红塔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刘明祥,对上述“未按规定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3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金融机构有相关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iPad连接电脑iTunes没反应?驱动问题这样解决
« 上一篇 2026-04-19
李跃先被查,亚光科技董事长遭留置
下一篇 » 202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