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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质量增量评价方案:不看分数看进步,激发教学动力

教育 access_alarms2026-06-23 visibility1 text_decrease title text_increase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增量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我校在生源基础差的情况下,由于“绝对分数评价”所造成的教师职业倦怠和教学动力缺乏的问题,建立起以“学生进步程度”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使教师把注意力从“比分数”转移到“比进步”上来,把工作重心从“筛选淘汰”转到“培养增值”上来,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这个方案。

1、适用范围和考评周期

本方案适用我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包括班主任。评价周期为一个学期为一个周期,在每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做一次增量计算。每学期末将新增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当年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基线数据采集二、基线数据采集

增量评价的基础是建立科学、可靠的成绩起始值。没有基础的话增量就成为空谈了。

(一)基线数据的来源

起始年级(七年级、高一)以入学后的第一次全校统一摸底考试成绩作为基线,非起始年级以上一个学期期末统考的成绩作为基线。两项数据都必须是全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成绩,任何单元测试、随堂测验、教师自命题考试都不可以当作基线。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学期中转的学生,以转入后的第一次全校统测成绩作为基线,该生本学期的增长量按照实际参加考试的次数来计算。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所缺科目的成绩该次不计入总人数增加的范围,也不得进行补考、不得用平时的成绩来代替。上学期期末成绩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记录下来的学生,比如转学、休学后又复学的学生,他们的处理方法和转入学生一样。

(三)基准确定并公布

每个学期开学后的两周之内,教务处就完成了基线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核对工作,并且经过分管校长审批之后就固定下来了。基线数据确定之后不能更改,并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教师如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话,在公示期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审核之后再进行处理。

增量计算的方式

增量评价不搞“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在三个维度上分别打分,最后汇总得出一个教师整个学期的增量总分。

(一)个人增量分(所占权重为40%)

计算每个学生本学期期末统考相对于基线成绩的进步程度,然后把全班平均一下就得到这个老师所带班级的人均增量分。

具体的算法就是单个学生的增量=期末成绩-基线成绩。全班个人增量均值=全班学生增量之和÷有效人数(去掉缺考的学生)。

为了防止“高分段进步难、低分段进步易”的不公平现象发生,设置了分段加权系数:基线成绩位于后30%的学生,增量部分乘以1.2的系数;基线成绩处于中等水平的40%学生,增量部分乘以1.0的系数;基线成绩位于前30%的学生,增量部分乘以1.3的系数。前30%学生的系数比中间段的大,因为对于薄弱学校保持高分段学生不下降来说,已经是很难的事情了,应该得到承认。

(二)班级达标加分(权重35%)

按照班级来算“达标率增量”,也就是本学期期末统考时达到学科合格线的人数所占的比例减去基线考试时达到合格线的人数所占的比例。

合格分数线由教务处根据每次考试卷子难易程度来定,并不是用固定的分值作为标准,而是取全校该科目的平均分的70%作为合格线。这样做的目的是去掉由于试卷难度不同而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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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数据采集方式_学校教师教学质量增量评价方案_教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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