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开航前准备工作全流程,保障航行安全要点
1. 目的
规定船舶开航前的准备工作,为航行提供安全保障。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体系内船舶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3. 操作方案
3.1 确定航次计划
船长根据公司下达的《航次命令》ZHRD-20-01,及时通知轮机长和大副做好各部门的开航前准备和检查工作。根据公司文件《船舶航次安全风险评估管理须知》(CZ-42)规定组织船员实施风险评估并落实防范措施。根据《航次计划制订须知》CZ-03的规定起草航次计划。
3.2 开航前准备、试验工作
3.2.1 接收气象报告,掌握海上气象。
3.2.2 清理妥甲板排水孔道。
3.2.3 保持舱盖水密,上紧全部舱盖紧固栓。
3.2.4 检查水密门窗的水密性。关闭全部货油舱进入孔,盖好全部水舱、油舱测量孔盖。
3.2.5 开航前1小时,值班驾驶员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时钟、车钟,试验舵机及传动装置,全面检查驾驶台设备运行情况。
4. 开航前检查
4.1 船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检查并确认船员是否适任,船舶是否适航,货物是否适载,了解气象和海况信息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及其他警示信息,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不得冒险开航。
4.2 船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规定的“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通用)附录1(CZRD-02-01)中规定的内容组织船员开展自查,及时纠正发现的缺陷,其中散货船除完成通用外,还应完成“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散货船)附录2(CZRD-02-02)中规定的内容。检查完毕由检查人及船长签字确认,保存在船5年。
4.3 船长应在开航前审定航次计划,根据公司文件CZ-42《船舶航次安全风险评估管理须知》规定对本航次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落实防范措施。检查船舶装载情况,确认船员到位、船舶各种证书和必备文书齐全等情况。
4.4 大副、驾驶员和GMDSS操作员按照4.2条所述的内容检查主管业务和设备情况,应确信船舶具备开航条件。
4.5 轮机长、轮机员和电工按照4.2条所述的内容检查有关设备是否正常,并督促轮机部有关人员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此外还应检查燃润料和备件物料的存量是否足够,其中对燃油储备量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所选航线的航程、船速以及水文气象等影响船速的因素;
(2)本船航海性能,诸如吃水、吃水差和船壳附生物的阻力等;
(3)过去使用燃料的消耗记录;
(4)主机之外的杂用燃料和轮机长的意见;
(5)途中能否靠港补给燃料等。
4.6 针对附录1《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通用)附录1(CZRD-02-01)船员履职部分的检查内容,公司制定了附录3《驾驶员航行值班期间禁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管理制度》(CZRD-02-03)及对应的船员承诺书,所有值班船员均应严格遵守相应规定。
4.7 如船舶定线航行或航次频繁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酌情减少上述检查的次数(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5. 航前会议
5.1 船上于每航次开航前12小时内100%召开航前会议,航前会由船长主持,轮机长和驾驶员参加,其他人员视情参加。
5.2 航前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二副介绍航次计划,大副介绍货物装载情况,轮机长介绍机器设备状态(船舶依法未配备上述职务船员的,由其他相当职务船员承担)。各岗位介绍开航前自查及风险隐患管控整改情况。船长主持航线评估,部署开航前注意事项,明确航经通航密集区、渔船密集区等水域的主要风险隐患及应采取的防控措施,并督促船员遵照执行。航前会应确认下述事项:
5.2.1 确认驾驶台值班人员知晓渔船作业特点、渔船密集水域航行安全注意事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的通告》、《中国沿海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指引(202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的通告》以及拟航经水域的航行通(警)告与VTS发布的交通安全信息。提前发现、联系、避让渔船,开阔水域最小会遇距离不小于1海里,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尽可能不小于0.5海里。
5.2.2确认各类设备正常。“四机一炉”工况良好,雷达、电子海图、AIS、VHF、磁罗经以及航行灯、声光信号设备正常可用。
5.2.3确认值班安排合理。任何时候驾驶台都保持至少2名航行值班人员。
5.2.4 确认船员熟悉应急救助流程。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并立即向海上搜救中心报告。
5.3 航前会议应记录到《航前会议记录表》(CZRD-02-04),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内容应传达至未参会值班船员。
5.4 开航前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可能影响船舶开航条件的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船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开航。
5.5 固定航线且每日营运1个航次以上的,开航前口头交底,每周至少组织1次航前会;更换主要船员或发现航经水域通航环境明显变化后增加频次。
5.6 船舶要对航前会议中识别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整改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隐患得到闭环整改,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按公司文件ZH-48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须知》第9条的规定执行。
6. 记录和保管
6.1 船舶开航前,船长组织高级船员根据《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通用)(CZRD-02-01)检查项目逐项检查,散货船除通用部分外,还应按照《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散货船)(CZRD-02-02)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后由检查人及船长签名并由船长保存5年。
6.2 船舶每次开航前,所有参加航行的值班人员应遵守附录3规定,填写《船员承诺书》。但如果航次频繁,也无船员更换,允许每月填写一次。《船员承诺书》由船长保存5年。
6.3 船舶开航前,船长组织召开航前会议,会议记录由船长填写,一式二份,一份自存,另一份报公司海务部,保存期五年。
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3)《船舶航次安全风险评估管理须知》 CZ-42
(4)《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
附录
(1)《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通用) (CZRD-02-01)
(2)《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散货船) (CZRD-02-02)
(3)《航行值班期间禁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管理制度》 (CZRD-02-03)
(4)《航前会议记录表》 (CZRD-02-04)
附录1
编号:CZRD-02-01
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通用)
船 名: ________ 港口: _______ 下一港:__________
序号
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结果
不适用
船员履职
值班船员按规定得到充分休息,身体状况良好,严禁疲劳驾驶。
值班船员开航前12小时内未饮酒。
船舶是否制定驾驶员航行值班期间禁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从事与岗位无关事项的制度,船员承诺值班期间不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向船上乘客(非船员)等宣传安全须知和应急救生、逃生要求。
船员承诺履行值班规则,保持正规瞭望,不违规冒险航行。
驾驶台
船舶证书、文书、图书资料、船员证书((电子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船舶配员是否满足最低配员要求。
导助航、通信设备是否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号灯、号型、声响信号等是否功能良好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及时更新船舶动态参数
是否完成离港前保安检查
救生、消防部分
救生(助)艇、救生筏及其属具是否配备齐全、登乘装置、应急照明状况是否良好
个人救生设备(救生圈、救生衣、浸水保温服等)是否配备齐全、状况是否良好
探火和报警装置(驾驶台、机舱、控制室)状况是否良好
主、应急消防泵及其管系状况是否良好
固定式、移动式灭火装置、个人消防装备状况是否良好
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挡板、速闭阀等装置状况是否良好
甲板部分
船体及甲板结构状况是否良好
风雨密、水密装置、设备、设施状况是否良好
货物积载、隔离、绑扎、系固是否符合要求
系泊设备状态是否良好
载重线和水尺标识清晰,船舶未处于超载状态
机舱部分
主副机及其附属系统工作状况是否良好
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工作状况是否良好
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是否工作正常
操舵装置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防污染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检查人签名:
船长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1.船舶在进行自查时应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是”、“否”、“不适用”相应项目下方的方框中“√”。2.本自查表内每一项要求均包含多项内容,如果选择“是”则表示该要求的所有方面均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则应选择“否”。3.对选择“否”的项目,要在“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中准确记载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4.本表由船长保存五年。
附录2
编号:CZRD-02-02
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散货船)
序号
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结果
不适用
船舶结构通道手册是否在船
加强检验计划和检验报告是否在船
稳性资料(或装载手册)、装载资料小册子是否齐备
谷物装运批准书、载运散装危险化学品证书是否齐备
货物资料(包括货物特性和货物密度声明)是否齐全,
装卸载计划是否经过船长和码头代表签字确认并存档
货舱进水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艏尖舱排水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装载仪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10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是否在船并状况良好
11
船舶是否已进行平舱或做出相应安排。载运非黏性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是否已进行强制平舱并处于适运状态
12
货物的积载和隔离是否满足固散规则要求
13
载运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是否进行了适运水分抽样检测,检测报告是否在规定有效期内。
14
舱盖是否关闭锁紧、风雨密状态良好
15
货舱内气体取样口标识是否清晰、状况良好
16
舱口围及其扶强材无严重锈蚀、变形、开裂
检查人签名:
船长签名: 日期:
注:
船舶在进行自查时应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是”、“否”、“不适用”相应的项目下方的方框中“√”。本自查表内每一项要求均包含多项内容,如果选择“是”则表示该要求的所有方面均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则应选择“否”。对选择“否”的项目,要在“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中准确记载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船舶结构通道手册”适用于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20000总吨及以上的散货船。“加强检验计划和检验报告”适用船长大于等于90米,船龄大于等于18年的散货船。本表由船长保存五年。
附录3
编号:CZRD-02-03
航行值班期间禁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船舶安全,防止值班驾驶员及其它值班船员在航行值班期间因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从事与岗位无关事项而分散注意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船舶航行期间所有值班驾驶员及其它值班船员。
三、具体要求
1. 禁用设备范围
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个人电子设备。其他可能干扰值班工作的电子设备。
2. 禁用时间
驾驶员在航行值班期间(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台值班、瞭望值班等)以及其它值班船员。
3. 禁用行为
禁止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与岗位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浏览社交媒体、观看视频等)。禁止因使用电子设备影响瞭望、通信、导航等正常工作。
4. 例外情况
航行值班期间若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电子设备时,需经船长同意。紧急情况下(如应急通信、医疗救助等)可临时使用电子设备,但需事后向船长说明情况。
四、违规处理
1.违反本须知者,将根据公司文件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因违规使用电子设备导致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船员承诺书
船名:__________ 航次: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一.本人已知悉并理解《驾驶员航行值班期间禁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管理制度》(CZRD-02-03)的全部内容,承诺在航行值班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不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个人电子设备从事与岗位无关的活动。
2. 因工作需要或紧急情况使用电子设备时,需经船长同意。
二.本人承诺值班期间履行值班规则,保持正规瞭望,不违规冒险航行,不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承诺人签字
船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说明:1.本承诺书是附录3(CZRD-02-03)的附件,适用船舶航行期间全体值班驾驶员及船员。
2. 签字即表示同意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 本承诺书由值班人员在船舶每次开航前填写,但如果航次频繁,也无船员更换,允许每月填写一次。
4.本承诺书由船长保存5年。
附录4
编号:CZRD-02-04
航前会议记录表
航次: 航线:从 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港口:
注:1.本表由船长记录并保存,一式二份,一份自存,另一份报公司海务部,保存期五年;
2.本表作为海事船舶安全检查、现场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必须认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