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文化中心里的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多,免费开放
一、盂县人民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盂县人民文化馆成立于1949年, 馆舍总面积3500平方米,位于盂县文化中心。盂县人民文化馆以群众文化事业为根基,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所有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策划、组织、辅导、创作等工作。贯彻“文化服务到基层”,馆内各种活动室、辅导室常年对外开放,并对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文化户进行辅导、指导,把培训班办到基层、农村、厂矿、学校,基本形成县、乡、村、户四级文化网络。普查非遗线索,保护民间瑰宝,完整地整理《盂县民歌》、《赵氏孤儿传说》、《牛斗虎》等非遗保护项目。
盂县人民文化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在职人员7名,退休人员9名。馆内设有声乐辅导室、舞蹈辅导室、美术辅导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室、排练厅、展览厅、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等活动部室。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 活动组织工作,范围涵盖2021年“三节”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夏季“群星风采”广场文化活动、流动舞台走向村、乡村文化记忆普查等工作。
2.培训、辅导工作,包括文化站/室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美术写生创作班培训、百姓广场舞骨干培训和群众文艺创作骨干培训等。
3.免费开放工作,主要围绕主题专题系列展览、文化惠民下乡演出、文化惠民巡回展览、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展开。
4.非遗保护工作,负责申报省级、市级、县级非遗项目,编制出版《盂县民俗》、《赵氏孤儿传说》等非遗资料,举行《河灯节》展演传承活动、赶老会活动,举办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盂县人民文化馆预算构成由文化馆(本级)组成,无下属独立预算单位。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盂县人民文化馆
二、2021年盂县人民文化馆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92.45万元,比2020年减少26.95万元,下降22.57%,主要原因是缩减财政开支,一人退休、一人转岗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92.45万元,比2020年减少26.95万元,下降22.57%,主要原因是缩减财政开支,一人退休、一人转岗人员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6.45万元,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医疗保障支出。项目支出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1年基本支出86.45万元,比2020年减少16.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人退休、一人转岗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万元。
2.2021年项目支出6万元,比2020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财政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盂县人民文化馆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和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相比较,无增减变化。
三、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信息公开
本单位没有相关内容。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2020年1.8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2020年1.8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单位用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盂县人民文化馆无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没有相关内容。
六、政府采购信息
2021年盂县人民文化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2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轿车1辆,价值19.98万元,小型载客汽车1辆,价值4.09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 房屋情况:
盂县人民文化馆位于盂县水神山路文化中心,馆舍总面积3500平方米,为占用盂县文化中心资产。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本单位绩效目标的项目有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1.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经费2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步骤落实,提高我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水平。
2.创建国家一级馆2万元。依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努力打造创建国家级一级文化馆,落实在新增服务面积、增加服务项目等方面。
3.总分馆制建设费1万元。依据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有关文件,按照省文化厅、市文化局文件要求,推进我县总分馆制建设步伐,做好总分馆制省级试点工作。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我县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及传承基地、传承人群。
2021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和2020年度一样,财政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二)绩效管理情况
盂县人民文化馆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我单位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年初工作规划和工作重点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展开工作,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向财政局报送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和报告,材料形式规范,内容完整,执行情况良好。
九、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依据《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部门单位预算批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盂财预103号文件公开预算。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十一、2021年盂县人民文化馆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0)机关运行费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绩效明细表
附件:2021年盂县人民文化馆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盂县人民文化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