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参考
【南京艺术学院排名】南京艺术学院特色专业-南京艺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南京艺术学院排名】南京艺术学院特色专业-南京艺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上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了上海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在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专。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最终完成了我院的建制。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今日之南艺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占地720余亩,现有校舍面积16万平方米。在校普通本专科生6126名,博士生49名,硕士生279名,留学生90余人,成教生1935名,附中学生482名。目前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尚美演艺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学院、影视学院、人文学院8个二级学院,另有舞蹈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附属中专校。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学院设有本科专业22个,包括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以及专业方向56个,专升本专业8个,各类专修科(含成教)专业24个。拥有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博士学位授予点,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艺术硕士授予单位。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4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美术学与音乐学为江苏省重点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培育点。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专任教师602人,教授、副教授共249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57人,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30余人。我院艺术研究院设有美术考古研究中心、音乐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艺术学研究所,另有实验乐团、青年舞蹈团等演出机构。《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改革开放以来,学院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把“内涵建设”和“外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拓展外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机制,形成了国有公办、中外合作、校企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和从中专到博士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院以学分制改革为抓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形成了“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20##年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 人杰地灵,钟灵毓秀。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经涌现过一大批现代史上的文化名人和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刘海粟、臧云远、陈之佛、谢海燕、俞剑华、刘汝醴、温肇桐、陈大羽、黄友葵、程午嘉、甘涛、盛雪、姜希……他们为中国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今天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江苏经济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不断进取,已经成为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网站: http://www.gaokaopai.com/daxue-jianjie-618.html
第二篇:【南京艺术学院专业】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网站-南京艺术学院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南京艺术学院专业】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网站-南京艺术学院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xx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一)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美术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达同批次音乐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
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
×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 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且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省外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古典舞)、舞蹈表演(民间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表演(昆舞)、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14、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只录第一志愿考生。 15、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二)南京艺术学院20xx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 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 本校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 本校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艺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本校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对文化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古典舞)、舞蹈表演(民间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表演(昆舞)、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按照我校相应专业规定的比例数,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 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将参考该省往年相关分数线,酌情研定我校各专业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招生的文化分数线。 8、进档考生按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9、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 10、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11、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
《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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