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与环境规划:如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全面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水平,为2028年正式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4月1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召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培训推进会。
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精神进行授课辅导,重点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规程与创建指标进行诠释和解读,并围绕创建工作指标、资料搜集准备、年度工作安排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辅导。讲解深入浅出,内容务实管用,参训人员认真听讲、积极消化理解。授课结束后,现场设置了互动答疑环节,专家与参训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参会人员就创建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现场咨询,专家逐一细致解答,解疑释惑,有效破解了创建工作堵点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新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锚定创建目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要深刻领会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标准创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二要精心组织准备,夯实创建根基。各相关单位、县区分局(尤其是汝南分局和西平分局)要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深入学习研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创建指标内容,对标指标体系,精心准备创建申报材料,做到内容翔实、逻辑清晰、支撑有力,确保创建材料真实有效。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创建合力。创建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必须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市直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业务指导、跟踪调度,及时与环境规划院沟通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2028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考核。
市直有关单位业务骨干、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来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