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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信用证:少占资金,保障货物,谈判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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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进口跟单业务

2.6.1     进口信用证

2.6.1.1     进口信用证的业务定义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业务范围: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保兑、循环、对开信用证等;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2.6.1.2     使用进口信用证的好处

进口信用证可以为进口商带来下述的好处:

    改善谈判地位——开立进口信用证相当于进口商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对进口商有信用增强的作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    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    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2.6.1.3     应使用进口信用证的情况

在下述情况下宜选择进口信用证:

    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    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    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2.6.1.4     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的业务流程:

1.买卖合同

9.  6.             5.发货       10.  11.

付 交   4.通知L/C               付   放     2.申请开证

款 单                            款  单

3.开立信用证

7.寄单索汇

8.承兑/付款

2.6.1.5     进口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1.    申请开证时须提交:开证申请书;贸易合同;外贸进口批文(如进口配额许可类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等);外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如购汇申请书、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等)。

2.    首次办理业务还须提供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文、工商营业执照等,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手续。

3.    开立进口信用证,进口商将以承担较多银行费用为代价为出口商收款提供额外保证,因此建议进口商在合同签订时据此要求出口商给予价格方面的优惠或提供其他便利。

2.6.1.6     中国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的优势

    有力的信用增强——中国银行信誉卓著,对外开出的信用证为各国出口商普遍接受,能够有效提升进口商的信用和谈判地位,争取有力的合同条款;

    领先的专业水平——中国银行是国内最早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拥有大批精通国际结算业务、国际惯例、国家外汇管理条例以及海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外语人才济济,处理信用证业务及业务纠纷的水平和能力在国内银行界首屈一指;

    积极的授信政策——中国银行是国内最早推行统一授信体系的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积累,统一授信体制已日臻完善,有效地提高了开立信用证的效率;

    丰富的服务内容——中国银行可为各类进口商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客户资信调查、船情查询、国家风险咨询、产品走势、政策咨询等;

    有效的避险机制——中国银行是国内最早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商业银行,在帮助客户规避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率风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    畅通的清算渠道——中国银行拥有世界最主要货币的清算渠道,清算地位得天独厚:美元清算中心—纽约分行;港币清算中心—中银(香港);欧元清算中心—法兰克福分行;日元清算中心—东京分行;

    先进的科技水平——中国银行于1993年率先加入SWIFT国际组织,拥有先进的SWIFT操作系统,能够方便、快捷、规范地为客户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

    遍布全球的网络——中国银行拥有12529个国内分支机构、 560个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与近4000家外资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网点遍布全球。经过90年的积累已建立起多国家、多层次的高速通汇网络。

2.6.2     进口代收

2.6.2.1     进口代收的业务定义

进口代收是指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2.6.2.2     使用进口代收的好处

进口代收对进口商下述好处:

•    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 有利于进口商节约费用、控制成本;

•    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    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    改善现金流——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2.6.2.3     最宜选择进口代收方式的情况

•    进口商希望能以简便且低成本的办法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    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

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2.6.2.4     办理进口代收业务操作流程:

1.买卖合同

2.发 货

3.托收         9.付款             5.提示  6.付款/    7.交付

委托                             单据    承兑      单据

4.寄 单

8.通知承兑

/付款

2.6.2.5     进口代收的注意事项:

1、在付款交单项下,进口商需向银行提交:付款凭证、贸易进口付汇核销    单。

2、在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须按规定办理远期汇票的承兑手续,并在汇票到期日及时付款。

3、进口商亦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托收押汇等贸易融资。

2.6.2.6     中国银行进口代收业务的优势

•    领先的专业水平——中国银行是国内最早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拥有大批精通国际结算业务专业人士,外语人才济济。中国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一直保持最大市场份额,处理托收业务及业务纠纷的水平和能力在国内银行界首屈一指;

•    融资产品丰富——中国银行可提供与进口代收有关的融资产品,包括进口押汇等;

•    畅通的清算渠道——中国银行拥有世界主要货币的清算渠道,清算地位得天独厚:美元清算中心—纽约分行;港币清算中心—中银香港;欧元清算中心—法兰克福分行;日元清算中心—东京分行;

•    先进的科技水平——中国银行于1993年率先加入SWIFT国际组织,拥有先进的SWIFT操作系统,能够方便、快捷、规范地为客户办理进口代收业务;

•    遍布全球的网络——中国银行拥有12529个国内分支机构、 560个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与近4000家外资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网点遍布全球。经过90年的积累已建立起多国家、多层次的高速通汇网络。

•    有效规避风险——中国银行最早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帮助客户全面化解汇率风险。

2.6.3     进口押汇

2.6.3.1     进口押汇的业务定义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在收到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时,应进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按基础结算方式划分,可分为进口代收押汇和信用证下进口押汇;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

2.6.3.2     使用进口押汇的好处

进口押汇对进口商有下述好处:

•    减少资金占压——进口商在办理进口开证、进口代收后继续叙做进口押汇,等于完全利用银行的信用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    把握市场先机——当进口商无法立即付款赎单时,进口押汇可以使其在不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    优化资金管理——如进口商在遇到更好的投资机会,且该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贸易融资的利息成本,使用进口押汇,既可保证商品的正常购买、转售,又可同时赚取投资收益,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2.6.3.3     应使用进口押汇的情况

在下述情况下宜选择进口押汇:

•    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时付款赎单,且进口商品处于上升行情;

•    有其他投资机会,且该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2.6.3.4     办理进口押汇业务流程:

1.提出押汇申请

2.签订押汇协议

4.交付单据

5.还款

3.

到期

支付

货款

2.6.3.5     进口押汇的注意事项:

1.需向开证行或指定代收行提出书面的进口押汇申请;

2.在押汇银行核定了授信额度或申请了单笔授信;

3.与银行签订正式押汇协议,确定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日期等;

4.随时关注人民币和付汇货币的市场利率,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押汇币种;

5.进口押汇是一种专项融资,仅可用于履行特定贸易项下的对外付款责任;

6.押汇期限一般与进口货物转卖的期限相匹配,并以销售回笼款项作为押汇的主要还款来源。

2.6.3.6     中国银行进口押汇业务的优势:

•    态度积极——全力拓展中间业务以及各类贸易融资产品的发展战略;

产品丰富——提供信用证下进口押汇、代收项下进口押汇,并首创人民币进口押汇,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

•    资金充裕——外汇资金实力最强的中资银行,人民币资金实力也不断加强,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客户办理这项业务;

•    授信支持——国内最早推行统一授信制度的商业银行,为贸易融资设计了多样化的授信办法;

•    价格优惠——根据不同货币的市场利率水平提供最有利于客户的融资方案,最大限度地帮助客户降低财务费用和规避利率风险;

2.6.4     提货担保

2.6.4.1     提货担保的业务定义

提货担保是货物先于单据时的有效融资方式。当进口货物早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银行向进口商出具的、有银行加签的、用于进口商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的书面担保。这种贸易融资特别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到达情况。

2.6.4.2     使用提货担保的好处

提货担保为进口商带来下述好处:

•    把握市场先机——在货物早于提单到达的情况下,只有银行出具的加签提货担保才能使进口商提前办理提货,把握市场先机;

•    减少资金占压——进口商在未支付进口货款的情况下就可利用银行担保先行提货、报关、销售和取得销售收入,在整个贸易过程中都不必占用自有资金,有利于缓解进口商的资金周转困难;

•    改善现金流量——在提货担保业务中,进口贸易的现金流向是“先流入、再流出”,并且能够增加进口商的净现金流入量,提高其偿债能力。

2.6.4.3     在下述情况下进口商宜选择提货担保:

货物早于提单到达,且进口商品市场处于上升行情。

2.6.4.4     办理提货担保的业务流程:

6.交单但晚于货物到达

3.      8.       4.

提出     退回     出具

申请  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

2.交单

7.以正本   5.提货

提单换回提货担保

1.发货

2.6.4.5     提货担保的注意事项

1.办理提货担保的基本前提是:

a.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b.运输方式为海运;c.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海运提单;

2.应向开证行申请办理提货担保;

3.进口商需在出具提货担保的银行核定有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4.进口商申请办理提货担保时需要提交:a.提货担保申请书;b.提货担保书;c.副本发票;d.副本提单;

5.进口商需向出具提货担保的银行承诺,当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点,均不提出拒付货款或拒绝承兑;

6.正本提单到达后,进口商应及时从船公司处用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并交还出具该提货担保的银行予以注销。

2.6.4.6     中国银行提货担保业务的优势:

•    态度积极——全力拓展发展中间业务及各项贸易融资产品的发展战略;

•    授信支持——国内最早推行统一授信制度的商业银行,为贸易融资设计了多样化的授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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