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江永县教你如何共建共享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共建共享,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形成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格局。
二、工作原则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
三、参与范围
(一)公共文体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人才、资金、技术、项目等资源优势,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民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文体活动中心、公共文化舞台等公共文体设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冠名、合作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捐赠等方式参与文体设施建设。
(二)公共文体产品供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藏书、博物馆藏品、文体娱乐设备等公共文体产品的供给;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主办、承办、协办、冠名、合作、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共文体活动,包括各类公益性质的节庆文化活动、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音乐会、演唱会、表演专场等艺术演出活动,文化下乡、公益电影、公益培训等全民文化艺术普及工程,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展示活动,影视节目、文艺创作、文化队伍培训、文艺团队扶持、文艺作品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以及其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文体活动等。
(三)公共文体设施管理运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竞标等方式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投资的文体设施,包括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美术馆、文体活动中心、公共文化舞台等。采取服务外包、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模式进行整体或部分项目的开放服务、管理运行,充分整合设施、设备、人才、市场等资源,实现管理的专业化,提高公共文化管理效率,为群众提供低价或免费的文化服务。
四、服务方式
(一)政府购买。按照《江永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根据群众文化需求,政府部门对可以由社会力量完成的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采取购买、委托、租赁、外包等各种方式,从社会上公开招标采购文化产品提供给公众。
(二)资源共享。鼓励传统文化阵地以外的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个人等对自身拥有的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共享,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包括设施的使用、举办公益文化活动、提供文化产品、志愿服务等方面。政府对上述单位共建共享行为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人才、物资支持。
(三)捐赠赞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物品赠送、资金捐助、冠名资助等方式,自愿无偿向公益性群众文化团体和公益性文化单位捐赠其合法财产、赞助相关费用,或协助完成、独立承担、合作承办相关公益性文化项目。捐赠、赞助内容包括经费、场地使用、设备器材、知识产权、创意策划等。
(四)PPP模式。政府将一些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或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性事务通过授权的形式交由非政府社会组织和机构来实施,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应利用人才、技术、设施、专业等方面的优势,与民办企业、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等进行多形式、广渠道、全方位合作,盘活国有文化单位“存量”,推动社会力量与政府合作。
五、政策支持
(一)给予政策倾斜。将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在土地使用、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相应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在符合用地功能建设条件情况下利用废弃用地、老旧厂房、仓储用房、老旧民宅村落等兴办公共文体项目;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操作程序,扶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企业及社会组织的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设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专项资金。
(二)适当资金补助。对于社会力量兴建的博物馆、图书室、剧院、美术馆、纪念馆等文体设施,根据其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于社会力量承办公共文体活动,根据活动项目投入额、社会影响面和群众受惠度等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作和管理,根据其资金投入额、设施利用率和群众满意度给予一定的考评奖励。
(三)扶持社会组织。扶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与市场化,使社会资本兴办的公益文化机构获得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同等竞争机会。扶持具有公益性的民间文化组织,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按国家政策给予优惠。鼓励和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团队,完善群众文化团队扶持奖励机制,培育群众文化团体成长壮大,成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