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出炉,丹阳空气水质双优达标
今天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
过去的一年
丹阳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
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美丽丹阳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25年
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2.9微克/立方米
达到省厅考核目标要求
优良天数比率为81.9%
位居镇江第一
13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
连续四年保持100%
优Ⅱ比例达到69.2%
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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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度丹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空气
1.城市空气
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以下简称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以下简称臭氧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与2024年相比,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持平;二氧化硫、臭氧浓度分别下降了12.5%、4.2%。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评价,我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2025年丹阳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1.9%。
2.酸雨
2025年全市酸雨平均频率为12.8%。

(二)地表水环境
1.饮用水源地
丹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长江丹阳江心洲水源地、九曲河荆林应急水源地(备用),2025年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质达标率为100%。
2.国考、省考断面水质
丹阳市“十四五”国、省两级考核断面共13个,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00%,其中Ⅱ类断面占69.2%,Ⅲ类断面占30.8%,与2024年相比,优Ⅱ类断面比例上升了15.4个百分点。
3.主要河流
(1)京杭运河丹阳段:2025年京杭运河丹阳段5个监测断面(王家桥、练湖砖瓦厂、人民桥、宝塔湾、吕城)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与2024年相比,断面水质有所改善,该河流水质状况为优。
(2)九曲河:2025年九曲河林家闸、访仙桥、翻水站断面水质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与2024年相比,林家闸、访仙桥断面水质类别与去年持平;翻水站断面水质类别上升了一级(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3)丹金溧漕河:2025年丹金溧漕河黄埝桥、前塍庄断面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与2024年相比,黄埝桥断面水质类别上升了一级(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三)声环境
1.区域声环境
2025年,丹阳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8分贝(昼间)。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标准,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处于“一般”水平。
2.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5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3.5分贝(昼间),与2024年相比,下降了5.1分贝,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标准,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处于“好”水平。
3.功能区声环境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市1~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100%、100%、100%、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100%、91.7%、100%、100%。

(四)农村环境
1.农村水环境
2025年,丹阳市共布设1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区,为丹阳市延陵镇监测区,设置5个监测点位。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年均值评价,4个点位水质达IV类,1个点位水质为V类。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现状
2025年,共对全市65个设计日处理能力20~100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点位开展出水水质抽测,监测结果显示:2025年抽测正常运行率、出水水质达标率达省定要求。
3.农田退水水质状况
2025年,在丹阳市天元社区布设3个农田退水监控断面。4月~9月期间,共开展6次例行监测、1次汛期加密监测。按年均值评价,3个退水监控断面水质均达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