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反倾销税再升级,轮胎、电工钢出口风险大增
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快报(2026年89期)
一、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华载重轮胎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026年3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76/AD18R4号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6年3月24日第37号决议,将原产于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3日(含)。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12月18日,依据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自2015年12月18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此后,欧亚经济联盟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年7月2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将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轮毂直径介于17.5~24.5英寸(含),用于卡车、客车、半挂车等的新充气橡胶轮胎。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8708 70 990 9。
二、欧盟对取向电工钢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2026年3月2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Grai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本案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72251100、72261100和85049013项下产品。除另行延期(最长2个月)外,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21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欧盟委员会联系信息如下: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for Trade and Economic Security
Directorate G, Unit G5
Office: CHAR03/66
1049 Bruxelles/Brussel
BELGIQUE/BELGIË
电子邮件:TRADE-SAFEGUARD-GOES@ec.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