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冲破瑞星阻碍,即将为用户提供安全防护
一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申请了六项发明专利,被国家权威技术机构评价为"反病毒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和创新"的原始创新成果--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因瑞星贿赂网监局于兵制造所谓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而被封杀长达两年半后,2008年8月12日终于获准向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办理产品上市销售前的检测手续,不日可正式为计算机用户提供更有效的信息安全防护。
案情详细 2005年8月6日,《科技日报》在头版头条的位置以《我国科学家突破计算机反病毒技术》为题,报道了"微点主动防御计算机病毒技术世界首创"的消息;8月8日,《光明日报》也在显著位置刊发《反病毒专家刘旭自主研制成功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实现五项技术创新》的报道,刘旭作为著名反病毒专家再次受到关注。
刘旭,原国家863反病毒专家,瑞星杀毒软件的原设计者和发明人。在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两年后,他创办了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反病毒领域率先创立"监控并举、动态防护"主动防御体系,突破杀毒软件对新病毒防范始终滞后于病毒出现的事后"补丁"式传统技术路线,研制成功了以程序行为监控、程序行为自动分析、程序行为自动诊断为技术特征的新一代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正当微点公司按照反病毒产品销售许可证制度,向公安部指定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申请产品检测之际,一个冤假错案正向他们袭来。
据刘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的材料和证据,自2005年7月5日起,在北京市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处处长于兵的指使下,网监处以进行"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为由,对微点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查",频繁传唤包括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研发人员。8月29日深夜,网监处以所谓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将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并将扣押的装有微点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竞争对手---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月6日,网监处给国家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发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封杀了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的上市权利。同年10月21日,网监处急急忙忙对媒体发布了"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特大新闻。这使得刘旭这样一个著名反病毒专家,不得不一方面继续领导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走上了向有关部门和领导上访、举报和反映情况,寻求正义支持之路。
2008年5月,刘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举报,得到了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在有关领导的关注并多次批示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调查,所谓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终于有了结论,案件受害人田亚葵得到平反昭雪。11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被不起诉人田亚葵的行为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被不起诉人田亚葵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一)项、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田亚葵不起诉。这证明,所谓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