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年均收入近4万,你达标了吗?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5年南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965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1%(以下无特殊说明均为名义增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375元,比上年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46元,比上年增长6.1%。
按收入来源分,2025年,南宁市人均工资性收入21626元,增长5.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5%;人均经营净收入7797元,增长4.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7%;人均财产净收入4302元,增长5.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8%;人均转移净收入5935元,增长5.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0%。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5年,南宁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85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342元,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58元,增长3.5%。
2025年,南宁市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314元,增长5.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7%;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041元,增长1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4%;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502元,增长5.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48元,增长14.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2%;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944元,增长14.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3%;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884元,增长12.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1%;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465元,增长5.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3%;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460元,增长14.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9%。
注1:
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报告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
注2:
①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